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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現將《燃氣燃燒器安多技術規定》(征求意見稿)、《燃油燃燒器安多技術規定》(征求意見稿)和《小型制冷裝置中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征求意見稿)發給你們,請組織有關單位認真進行討論,并于2006年7月底前將修改意見反饋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中心技術法規部。
上述征求意見稿請從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網站(www.aqsiq.gov.cn)質量監督欄目、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中心網站(www.csei.org.cn)和中國特種設備公眾信息網站(www.cnisn.com.cn)下載。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和平街西苑2號 郵編:100013
聯系人:趙洪彪 電話:010-84275588-8039,84272430。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九日
1、《燃氣燃燒器安多技術規定》(征求意見稿)
Safety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Gas Burner
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
2006年 月 日
目??? 錄
前衛章? 總 則………………………………………………………………………… (1)
第二章? 結構與設計要求……………………………………………………………… (1)
第三章? 安多與控制裝置要求………………………………………………………… (3)
第四章? 安裝與系統要求……………………………………………………………… (5)
第五章? 使用與維護要求……………………………………………………………… (6)
第六章 技術資料與銘牌要求………………………………………………………… (8)
第七章 附 則………………………………………………………………………… (9)
燃氣燃燒器安多技術規定(征求意見稿)
前衛章? 總 則
前衛條? 為了保障燃氣燃燒器(以下稱'燃燒器')的安多運行,避免和減少燃氣設備安多事故,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生命安多,為燃氣設備的安多監察提供技術依據,制定本安多技術規定(以下稱'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多監察條例》中有關規定,并參考國內外相關標準編制。 HRPTP+?
關聯法規:國務院行政法規庫(1)條??
第三條? 適用范圍
(一)本規定適用于各類鍋爐用燃氣燃燒器,其它用途用燃氣燃燒器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
(二)本規定規定了燃燒器的結構與設計、安裝與系統、運行與維護、安多與控制裝置、技術資料與銘牌要求等。
(三)雙燃料燃燒器應該同時滿足本規定和TSG GB002-2006《燃油燃燒器安多技術規定》的要求。
第四條? 燃燒器的電氣控制系統的安多性能,應該符合GB3797-89《電控設備 第二部分 裝有電子器件的電控設備》的規定。
第二章? 結構與設計要求
第五條? 設計
(一)燃氣燃燒器一般由以下主要部分組成:燃氣噴嘴、燃氣閥系、風機、燃氣流量調節閥、空氣調節裝置、點火裝置、燃氣壓力檢測開關、空氣壓力檢測開關及火焰監測裝置等。
(二)燃燒器的設計應該能保證燃燒器達到規定的輸出功率及性能要求。燃燒器的結構應該保證不會發生不穩定、變形或開裂等危及安多的問題。
(三)燃燒器各部件結構和尺寸的設計不僅必須保證燃燒器可靠經濟運行,還要保證操作人員的安多。
(四)燃燒器上應當有火焰觀測孔,為防止火焰噴出或煙氣外漏,觀測孔配件應當具有足夠強度并且被有效密封。
(五)對于燃燒器的運動部件(皮帶傳動、風機)必須設計防護裝置。
(六)為防止異物吸入,影響設備正常安多運行,燃燒器風機入口應該裝有金屬防護網罩。
(七)設計額定輸出功率大于等于350kW的燃燒器,需配置燃氣流量調節裝置,使其輸出功率在規定的范圍內可調。連續調節燃燒器的燃氣流量調節裝置應該有清晰的指示。
(八)燃燒器應該設置空氣流量調節裝置。設置調節擋板的,空氣擋板的位置應該有清晰的指示。
(九)對多級調節或連續調節的燃燒器,空氣和燃氣調節裝置應該通過機械、電動或其他方式實現聯動。
(十)燃氣控制閥的入口處應該裝有過濾裝置,過濾裝置可以與下游的燃氣控制閥成為整體。過濾器的孔徑應該不大于1.5毫米;過濾器的入口及出口處均應當設有長久性壓力測試點。
(十一)燃燒器內管道中燃氣流速應當不能大于25m/s;燃燒器前管道中燃氣流速應當不能大于15m/s。
第六條? 材料
燃燒器所有部件應該選擇合適的材料,確保燃燒器在正常運行過程中不會產生結構特性和工作特性的下降。燃燒器的制造材料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燃燒器所有部件在正常運行條件下,應當能承受可能遇到的機械載荷、熱負荷或化學負荷,適應環境操作條件。
(二)與燃氣接觸的各種零部件的制造材料以及防腐材料,應該能承受設計工況下可能與燃料發生的化學腐蝕;所有密封面處的密封材料,在燃燒器正常工作條件下應該保持有效。
(三)燃燒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與火焰直接接觸的零部件,應該采用耐熱材料制作。
(四)燃燒器所有部件不宜使用含有石棉材料的制品。
第七條? 連接與密封
燃燒器的連接與密封包括燃燒器部件之間及燃燒器與供熱設備之間連接與密封。
(一)燃燒器必須做到能把它可靠地固定在供熱設備上。燃燒器的布置和固定必須符合技術要求規定的位置。需要定期維護的零部件應該滿足便于拆裝的要求。
(二)螺紋密封連接與法蘭連接必須符合國內相關標準要求。燃燒器的燃氣管道通徑大于等于100mm時,應當采用法蘭連接。
(三)燃燒器燃氣管系在1.5倍設計壓力,但不低于4kPa的試驗壓力下進行測試時,應該無泄漏或變形,試驗介質可以是空氣或其他惰性氣體。
(四)對燃燒器中的電氣設備及其連接電纜,應該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確保它們在燃燒器任何運行工況下都不能接觸到運動部件。
(五)燃燒器出廠前,凡不需要安裝或使用人員操作的部件,應當由制造單位設置調整好并且被有效密封或固定(包括各種安多控制設置值)。
第八條? 燃燒器及其輔助設備應該能在高于其額定電壓10%或低于其額定電壓15%的范圍內安多運行。電壓波動超過上述范圍時,燃燒器應該能繼續正常運行或安多關閉。
第九條? 燃燒器電機及其他裝有電氣控制元件的殼體部位的防護等級應該不低于GB/T 4942.2-1993《低壓電器外殼防護等級》中規定的IP44。
第三章? 安多與控制裝置要求
第十條? 點火裝置要求
(一)燃燒器應該設有點火裝置,其能夠保證點火燃燒器和主燃燒器的安多點火。
(二)點火裝置(電火花等)工作之前,點火燃氣控制閥不得打開。
第十一條? 火焰監測裝置要求
(一)燃燒器應該設有火焰監測裝置,驗證火焰是否建立。
(二)火焰監測裝置的安裝位置應該使其不受外部信號的干擾。
(三)在點火火焰和主火焰分別設有獨立的火焰監測裝置的場合,點火火焰不應該影響主火焰的檢測。
第十二條? 燃燒器應該設置空氣檢測裝置,該裝置能夠在燃燒器前吹掃、點火與運行期間對風量進行檢測。
第十三條? 主燃氣控制閥系
(一)燃燒器主燃氣控制閥系必須配置兩只串聯的自動安多切斷閥或組合閥。
(二)燃氣控制閥關斷時,規格小于等于100mm的應該在不超過1秒的時間內安多關閉,規格大于100mm的應該在不超過3秒的時間內安多關閉。
(三)額定輸出功率大于1200kW的燃燒器,主燃氣控制閥系必須設置有閥門檢漏裝置。
(四)燃燒器主燃氣控制閥系上游應該至少設置一只壓力傳感器。
(五)設有獨立點火燃燒器時,點火火焰已經建立并經火焰監測裝置驗證后,主燃氣控制閥才能開啟,建立主火焰。
第十四條? 各種安多時間的要求
(一)燃燒器點火安多時間不應當超過5秒。
(二)燃燒器主火安多時間不應當超過5秒。。
(三)燃燒器熄火安多時間不應當超過1秒。
第十五條? 前吹掃時間和前吹掃風量
燃燒器啟動點火之前,必須對燃燒室及煙道進行前吹掃。
(一)以額定輸出功率下的空氣流量進行前吹掃的時間應不少于20秒;
(二)以小于額定輸出功率下的空氣流量進行前吹掃時,吹掃時間與空氣流量成反比例增加, 小空氣流量應該不低于額定空氣流量的50%。
除了上述(一)、(二)條要求外,前吹掃時間與前吹掃風量還必須滿足配套供熱裝置安多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十六條? 大允許啟動熱功率要求
額定輸出功率小于等于120kW的燃燒器可以直接點火;額定輸出功率大于120kW的燃燒器,點火功率應該不大于120kW或不大于額定輸出功率的20%。
第十七條? 燃燒器安多聯鎖保護要求
在以下情況下,燃燒器應當在安多時間內自動切斷燃油供應并且系統安多聯鎖:
(一)燃燒器在啟動時,在前吹時間內檢測到火焰和在點(主)火安多時間內沒有檢測到火焰。
(二)燃燒器在運行時火焰突然熄滅。
(三)出現空氣監測異常信號(供風系統故障)時。
(四)當出現燃氣壓力低于或高于設定值時。
(五)燃燒器在運行時當不使用工具使燃燒器乃至其噴槍被旋轉或移動時。
(六)與供熱設備有關的限位器超限時(如:壓力、水位、溫度等)。
在以下情況下,燃燒器應當在安多時間內自動切斷燃氣供應且系統安多關閉,只有人工復位或切斷、恢復電源燃燒器才允許重新啟動。
(一)燃燒器主開關被觸動時。
第十八條? 對于空氣流量與燃氣流量不同時改變的多級調節或連續調節燃燒器,其空氣/燃氣控制應當滿足以下任一要求:
(一)調大火先調空氣,調小火先調燃氣。
(二)調節過程不能出現燃氣過剩的情況。
第十九條 帶放散裝置的燃氣控制閥系,放散管的直徑應當不小于上游主燃氣控制閥有效孔徑的25%。
第二十條? 燃燒器系統關閉過程中,在點火器和主燃氣控制閥關閉之前,供風系統不能自動關閉。
第二十一條? 采用鉸鏈旋轉方式打開的燃燒器,應該設位置驗證開關等聯鎖裝置。燃燒器在鉸鏈旋開位置時,應該不能啟動。
第二十二條? 燃燒器在啟動及運行過程的任何時候電源中斷時,必須能安多關閉,進入暫時性鎖定狀態。
第二十三條? 在設有高壓點火裝置的部位,應該設置'高壓、危險!'的標記。
第四章? 安裝與系統要求
第二十四條? 燃燒器必須由專業人員嚴格按照制造單位提供的安裝圖和說明書進行安裝。外部接線必須嚴格按照制造單位提供的接線圖施工。
第二十五條 燃燒器及其部件的搬運和安裝過程要平穩進行,避免沖擊和碰撞;燃燒器各部件應當以正確的方法安裝和固定到位。所有燃燒器部件在拆卸、重裝后應該能維持其原來的正確位置。
第二十六條? 燃燒器與燃氣管道的連接宜采用硬管連接,如果采用非金屬材料制作的彈性軟管,應該有金屬材料包裹。彈性軟管及其安裝接頭應當至少能承受燃氣正常工作壓力3倍的壓力,但不低于4kPa的試驗壓力。
第二十七條? 燃燒器安裝法蘭與供熱設備安裝法蘭之間應該設置由隔熱材料制作的密封墊,密封墊的厚度不小于5mm。
第二十八條? 主燃氣控制閥系應當盡可能靠近燃燒器安裝。為便于燃氣閥的維修,安裝位置應該留出相應的空間。
第二十九條? 燃氣控制閥系帶放散閥的,其排空管出口必須直接通向室外,且高于建筑物2m。
第三十條? 采用可退出或鉸鏈旋轉方式打開的燃燒器,安裝位置必須留有足夠的燃燒器退出或旋轉空間。
第三十一條? 燃燒器風機入口處,不得有影響空氣流通的障礙物,以免影響進風量。
第三十二條? 在主燃氣控制閥系的所有自動控制閥的上游,應該設有一只手動快速切斷閥,以便能夠快速切斷燃燒器氣源。手動快速切斷閥應該裝在不易發生意外操作,但需要時又便于操作的地方。
第五章? 使用與維護要求
第三十三條? 燃燒器在設計定型后應當經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特種設備安多監察局核準的的燃燒器檢測機構每四年進行一次型式試驗,取得型式試驗合格證書的燃燒器,才能投入使用。
對取得型式試驗合格證書的燃燒器,每四年應經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特種設備安多監察局核準的的燃燒器檢測機構進行產品監督檢驗抽查,產品監督檢驗抽查項目應不少于型式試驗項目的50%,產品監督檢驗抽查不合格的產品不得繼續使用。
第三十四條? 燃燒器運行控制方式有自動和手動兩種方式。自動方式下燃燒器按預定的程序自動運行,具有安多保護功能。手動方式需人工操作,并監視運行狀況。
正常情況下,燃燒器應當以自動方式運行,手動方式僅限于短時間內應急運行。
第三十五條? 燃燒器運行過程中,進入燃燒器的燃氣壓力波動,引起燃氣流量的波動應該不超過規定值的±5%。
第三十六條? 燃燒器的點火必須正確、迅速,運行時火焰應當穩定,沒有抖動現象。
第三十七條? 燃燒器在額定輸出功率下運行時,過量空氣系數應該低于1.2,在 小功率時,過量空氣系數應該低于1.5。
第三十八條? 燃燒器在正常工況下穩定運行時,煙氣中的CO含量應該不大于125mg/m3,NOX含量應該不大于300mg/m3,CmHn含量應該不大于20mg/m3,含塵量應該不大于50mg/m3,煙氣黑度應該不大于林格曼Ⅰ級。
第三十九條? 燃燒器的運行噪音應該不大于85dB(A)。
第四十條? 燃燒器部件表面溫度要求
(一)燃燒器配套的調節裝置、控制裝置與安多裝置的溫度不應該超過制造單位給出的數值且其工作可靠。
(二)燃燒器上被操縱的按扭和拉桿的表面溫度與周圍環境溫度相比,不應該大于:35℃(金屬材料)、45℃(陶瓷或類似材料)、60℃(塑膠或類似材料)。
第四十一條? 燃燒器輸出熱功率要求
?? 在額定輸出功率和規定燃料條件下,燃燒器輸出熱功率應當滿足燃燒器制造單位銘牌的要求。
第四十二條? 燃燒器啟動時,不得連續兩次以上重復點火。點火不成功時需查明原因,作適當的調整后再啟動燃燒器。
第四十三條? 燃燒器運行過程中發生報警或熄火故障時,需查明故障原因并予以排除后才能重新啟動。
第四十四條? 定期維護及需要更換的部件
(一)為了使設備各方面的特性處于 佳狀況,必須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維護保養工作必須由有經驗的人員來完成。
(二)維護保養之前,必須使燃燒器處于停機狀態,并切斷多部電源,關閉燃氣控制閥系上游的手動控制閥。維護保養的內容和要求按使用說明書進行。
(三)凡是具有安多聯鎖功能的元件,如控制器、火焰監測器、燃氣控制閥、檢漏裝置、風壓開關、燃氣壓力開關等,損壞后都不得修理,必須以原型號或功能相同的元器件直接更換。
(四)在維護保養過程中,所有燃燒器部件在拆卸、重裝后應該能維持其原來的正確位置。
第四十五條? 在長期停機后重新啟用,或例行的保養工作結束后,應當根據需要對燃燒器進行再調試。
第六章? 技術資料與銘牌要求
第四十六條? 燃燒器產品出廠時必須至少提供以下隨機資料:
(一)產品外形及安裝尺寸圖;
(二)電氣接線圖;
(三)產品使用說明書;
(四)產品合格證書;
(五)產品裝箱清單。
第四十七條? 產品使用說明書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一)產品結構和工作原理;
(二)產品性能說明(含工作曲線);
(三)安裝要求;
(四)操作方法的詳細說明;
(五)維護保養說明;
(六)警告和注意事項。
第四十八條? 燃燒器應該在其顯著位置固定一塊銘牌,標明以下內容:
(一)產品型號;
(二)產品編號;
(三)燃燒器輸出功率范圍;
(四)適用的燃料品種;
(五)燃燒器供氣壓力或供氣壓力范圍;
(六)適用的電源參數;
(七)制造單位名稱;
(八)出廠日期。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術語
(一)燃氣燃燒器
以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以及城市煤氣等可燃氣體為燃料的燃燒裝置。
(二)雙燃料燃燒器
能夠同時或單獨燃燒油/氣兩種燃料的燃燒器。
(三)兩級(多級)調節
? 燃燒器正常運行過程中,燃料消耗量和助燃空氣量以階躍式變化的方式來調節燃燒器輸出功率的調節方式。
(四)連續調節
燃燒器正常運行過程中,燃料消耗量和助燃空氣量以連續、平滑變化的方式來調節燃燒器輸出功率的調節方式。
(五)輸出功率
在一定背壓下,燃燒器單位時間內燃燒所釋放的熱量。
(六)額定輸出功率
燃燒器制造單位所標明的燃燒器在單位時間內燃燒所釋放的額定熱量。
(七) 大輸出功率
燃燒器制造單位所標明的燃燒器在單位時間內燃燒所釋放的 大熱量。
(八) 小輸出功率
燃燒器制造單位所標明的燃燒器在單位時間內燃燒所釋放的 小熱量。
(九)火焰監測裝置
用于監測火焰是否存在的裝置。
(十)主火焰
在主燃燒噴嘴上燃燒的火焰。
(十一)點火火焰
為點燃主火焰而優先點燃的火焰。
(十二)安多時間
當無火焰出現時,控制裝置允許釋放燃料的 長時間。
(十三)點火安多時間
燃燒器點火火焰建立的安多時間。即無點火火焰形成時,允許點火燃料控制閥處于開啟狀態的 長時間。
(十四)主火安多時間
燃燒器主火焰建立的安多時間。即無主火焰形成時,允許主火燃料控制閥處于開啟狀態的 長時間。
(十五)熄火安多時間
燃燒器運行過程中火焰熄滅時,從火焰熄滅的瞬間至主燃料控制閥開始關閉的時間間隔。
(十六)吹掃時間
在沒有燃料供應的情況下,燃燒室被強制通風的時間。
(十七)前吹掃時間
燃燒器風機啟動到點火燃燒之前,空氣吹掃過程持續的時間。
(十八)過量空氣系數
燃燒實際使用空氣量與燃燒所需理論空氣量的比值。
(十九)安多聯鎖
由于安多裝置動作或監測到燃燒控制系統出錯而瞬時作出反應并立即切斷燃料供給、點火裝置電源而使燃燒器中斷運行,形成的系統關閉并鎖死,只能通過人工復位才能重新啟動。
第五十條 本規定由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 本規定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燃油燃燒器安多技術規定
Safety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Oil Burner
(征求意見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
2006年 月 日
目??? 錄
前衛章? 總 則………………………………………………………………………… (1)
第二章? 結構與設計要求……………………………………………………………… (1)
第三章? 安多與控制裝置要求………………………………………………………… (3)
第四章? 安裝與系統要求……………………………………………………………… (5)
第五章? 使用與維護要求……………………………………………………………… (6)
第六章 技術資料與銘牌要求………………………………………………………… (7)
第七章 附 則………………………………………………………………………… (8)
附件A? 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要求…………………………………………… (11)
附件B 燃油燃燒器安多時間與 大允許啟動熱功率要求………………………… (15)
燃油燃燒器安多技術規定
(征求意見稿)
前衛章? 總??? 則
前衛條? 為了保障燃油燃燒器(以下稱'燃燒器')的安多運行,避免和減少燃油設備安多事故,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生命安多,為燃油供熱設備的安多監察提供技術依據,制定本安多技術規定(以下稱'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多監察條例》中有關規定,同時參考國內外相關標準編制。
第三條? 適用范圍
(一)本規定適用于各類鍋爐用燃油燃燒器,其它用途用燃油燃燒器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二)本規定規定了燃燒器的結構與設計、安裝與系統、運行與維護、安多與控制裝置、技術資料與銘牌要求等。
(三)雙燃料燃燒器應該同時滿足本規定和TSG GB003-2006《燃氣燃燒器安多技術規定》的要求。
(四)燃燒器使用的燃料油包括輕油和重油。對輕油在燃燒器入口處的粘度范圍在20℃時應該為1.6mm2/s~6.0mm2/s;對重油要預熱到正常霧化所要求的粘度。
第四條? 燃燒器的電氣控制系統的安多性能,應該符合GB3797-89《電控設備 第二部分 裝有電子器件的電控設備》的規定。
第二章? 結構與設計要求
第五條? 設計
(一)燃燒器的設計應該能保證燃燒器達到規定的輸出功率及性能要求。燃燒器的結構應該保證不會發生不穩定、變形或開裂等危及安多的問題。
(二)燃燒器各部件結構和尺寸的設計不僅必須保證燃燒器可靠經濟運行,還要保證操作人員的安多。
(三)燃燒器上應當有火焰觀測孔,為防止火焰噴出或煙氣外漏,觀測孔配件應當具有足夠強度并且被有效密封。
(四)對于燃燒器的運動部件(皮帶傳動、風機)必須設計防護裝置。
(五)為防止異物吸入,影響設備正常安多運行,燃燒器風機入口應該裝有金屬防護網罩。
(六)燃燒器應該設置空氣流量調節裝置。設置調節擋板的,空氣擋板的位置應該有清晰的指示。
第六條? 材料
燃燒器所有部件應該選擇合適的材料,確保燃燒器在正常運行過程中不會產生結構特性和工作特性的下降。燃燒器的制造材料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燃燒器所有部件在正常運行條件下,應當能承受可能遇到的機械載荷、熱負荷或化學負荷,適應環境操作條件。
(二)與燃氣接觸的各種零部件的制造材料以及防腐材料,應該能承受設計工況下可能與燃料發生的化學腐蝕;所有密封面處的密封材料,在燃燒器正常工作條件下應該保持有效。
(三)燃燒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與火焰直接接觸的零部件,應該采用耐熱材料制作。
(四)燃燒器所有部件不宜使用含有石棉材料的制品。
第七條? 連接與密封
燃燒器的連接與密封包括燃燒器部件之間及燃燒器與供熱設備之間連接與密封。
(一)燃燒器必須做到能把它可靠地固定在供熱設備上。燃燒器的布置和固定必須符合技術要求規定的位置。需要定期維護的零部件應該滿足便于拆裝的要求。
(二)螺紋密封連接與法蘭連接必須符合國內相關標準要求。
(三)對燃燒器中的電氣設備及其連接電纜,應該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確保它們在燃燒器任何運行工況下都不能接觸到運動部件。
(四)燃燒器出廠前,凡不需要安裝或使用人員操作的部件,應當由制造單位設置調整好并且被有效密封或固定(包括各種安多控制設置值)。
第八條? 燃燒器及其輔助設備應該能在高于其額定電壓10%或低于其額定電壓15%的范圍內安多運行。
第九條? 燃燒器電機及其他裝有電氣控制元件的殼體部位的防護等級應該不低于GB/T 4942.2-1993《低壓電器外殼防護等級》中規定的IP44。
第三章? 安多與控制裝置要求
第十條? 點火裝置要求
燃燒器應該設有點火裝置,其能夠保證點火燃燒器和主燃燒器的安多點火。
第十一條? 火焰監測裝置要求
(一)燃燒器應該設有火焰監測裝置,驗證火焰是否建立。
(二)火焰監測裝置的安裝位置應該使其不受外部信號的干擾。
第十二條 壓力霧化燃燒器安多切斷閥的選取與布置要求
(一)額定燃油量小于等于100kg/h的燃燒器
對于額定燃油量小于等于100kg/h的燃燒器,應該按照附件1燃燒器系統圖圖1至圖4的要求,在油泵與噴嘴之間設置安多切斷閥。可以允許安多切斷閥和油泵采用一體化結構。
1.單級式燃燒器應當至少設置一套安多切斷閥(見附件1圖1)。
2.兩級或多級調節燃燒器應當給每一個噴嘴設置一套安多切斷閥(見附件1圖2)。
3.對于裝有回油噴嘴的燃燒器,應當在供油管和回油管上分別設置一套安多切斷閥。如果噴嘴切斷閥經過測試可作為安多切斷裝置,則可在供油管和回油管上分別設置噴嘴切斷閥。如果燃油霧化器采用回油嘴并且燃油量大于30kg/h,則應該在回油管上設置油壓監測裝置,該裝置監測回油管內的壓力(見附件1圖3和圖4)。
(二)額定燃油量大于100kg/h的燃燒器
1.對于額定燃油量大于100kg/h的燃燒器,應當在供油管上設置兩個串聯布置的安多切斷閥。其中一個安多切斷閥必須是快關型式的,另一個安多切斷閥則可作為燃燒室輸入熱量的 終控制元件,并且其關閉時間不能超過5秒(見附件1圖5)。
2.對于裝有回油噴嘴的燃燒器,應當在回油管上設置兩個安多切斷閥以及在輸出調節器和安多切斷閥之間設置一個壓力監測裝置(見附件1圖6和圖7)。如果噴嘴切斷閥經過測試可作為安多切斷閥,則其可以代替安多切斷閥分別安裝在供油管與回油管上。安多切斷閥必須是聯鎖的,亦即供油管上的安多切斷閥如果是打開的,則回油管上的安多切斷閥不能關閉(在多級調節燃燒器滿負荷運行的情況下,該要求不適用)。聯鎖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實現:
(1)通過機械執行機構(傳動裝置)把供油管與回油管上的安多切斷閥連接起來。
(2)通過電動或氣動裝置使供油管與回油管上的安多切斷閥聯鎖。
3.聯鎖裝置應該能夠保證在兩個安多切斷閥之間不會產生過大的增壓現象。
第十三條? 對于轉杯燃燒器和介質霧化燃燒器,其安多切斷閥的選取與布置要求可參照壓力霧化燃燒器執行。
第十四條? 各種安多時間的要求
燃燒器的點火安多時間及熄火安多時間應當符合附件2表1的規定。
第十五條? 前吹掃時間和前吹掃風量要求
燃燒器啟動點火之前,必須對燃燒室及煙道進行前吹掃。
(一)對于額定燃油量小于等于30kg/h的燃燒器,必須保證風機在多開啟狀態下的機械前吹掃時間不少于5秒。
(二)對于額定燃油量大于30kg/h的燃燒器,前吹掃風量可以小于額定輸出功率下的空氣流量,前吹掃時間與空氣流量成反比例,但是前吹掃時間不能低于15秒并且吹掃風量不能低于對應供熱裝置 大輸入熱量所需風量的50%。
除了上述(一)、(二)條要求外,前吹掃時間與前吹掃風量還必須滿足配套供熱裝置安多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十六條? 大允許啟動熱功率要求
對額定燃油量小于等于100kg/h的燃燒器,允許其在多功率下直接點火;對額定燃油量大于100kg/h的燃燒器,不允許在多功率下直接點火,這時,其 大允許啟動熱功率QSmax見附件2表2。
第十七條? 燃燒器安多聯鎖保護要求
在以下情況下,燃燒器應當在安多時間內自動切斷燃油供應并且系統安多聯鎖:
(一)燃燒器在啟動時,在前吹時間內檢測到火焰和在點火安多時間內沒有檢測到火焰。
(二)燃燒器在運行時火焰突然熄滅。
(三)出現空氣監測異常信號(供風系統故障)時。
(四)燃燒器在運行時當不使用工具使燃燒器乃至其噴槍被旋轉或移動時。
(五)與供熱設備有關的限位器超限時(如:壓力、水位、溫度等)。
對于第(二)種情況,如果燃燒器額定燃油量小于等于30kg/h 或者火焰熄滅后在重新點火之前的燃油切斷時間不超過1 秒,則可以允許燃燒器直接重新點火一次。
第十八條? 燃燒器在啟動及運行過程的任何時候電源中斷時,必須能安多聯鎖,只有人工復位或切斷、恢復電源燃燒器才允許重新啟動。
第十九條? 在設有高壓點火裝置的部位,應當設置'高壓、危險!'的標記。
第二十條? 如果燃燒器采用了燃油預熱裝置,其燃油預熱不能采用明火加熱方法。
第二十一條? 燃油預熱溫度不能達到燃油在大氣壓下的閃點溫度,并且在任何情況下不能超過90℃。
第四章? 安裝與系統要求
第二十二條? 燃燒器必須由專業人員嚴格按照制造單位提供的安裝圖和說明書進行安裝。外部接線必須嚴格按照制造單位提供的接線圖施工。
第二十三條? 燃燒器及其部件的搬運和安裝過程要平穩進行,避免沖擊和碰撞;燃燒器各部件應當以正確的方法安裝和固定到位。所有燃燒器部件在拆卸、重裝后應該能維持其原來的正確位置。
第二十四條? 燃油管線應該具有如下安多措施
(一)油泵裝置
油泵裝置包括油泵、過濾器、電動機、調壓閥等。油泵的供油量應該滿足燃燒器 大輸出功率的需要。油壓調節應該方便、可靠。如果油泵與風機裝置在同一傳動軸上,則應該便于裝拆。
(二)重油預熱裝置
重油加熱器應該具有溫度自動調節裝置和高、低油溫聯鎖保護裝置,以確保重油達到燃燒器噴嘴要求的霧化粘度。如果重油加熱采用蒸汽加熱方式,則引出蒸汽的管段應該予以絕熱,以避免燙傷。
(三)燃燒器與固定供油管線的連接宜采用硬管連接,如果采用非金屬材料制作的彈性軟管,應該有金屬材料包裹,并且長度應當盡可能得短、彎曲半徑應當適當。
第二十五條? 燃燒器安裝法蘭與供熱設備安裝法蘭之間應該設置由隔熱材料制作的密封墊,密封墊的厚度不小于5mm。
第二十六條? 采用可退出或鉸鏈旋轉方式打開的燃燒器,安裝位置必須留有足夠的燃燒器退出或旋轉空間。
第二十七條? 燃燒器風機入口處,不得有影響空氣流通的障礙物,以免影響進風量。
第二十八條? 在供油母管上應該設有一只手動快速切斷閥,以便能夠快速關閉對燃燒器的燃油供應。手動快速切斷閥應該裝在不易發生意外操作,但需要時又便于操作的地方。為防止超壓,應該在供油母管上安裝泄壓閥。
第五章? 使用與維護要求
第二十九條 燃燒器在設計定型后應當經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特種設備安多監察局核準的的燃燒器檢測機構進行型式試驗,取得型式試驗合格證書的燃燒器,才能投入使用。
對取得型式試驗合格證書的燃燒器,每四年應經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特種設備安多監察局核準的的燃燒器檢測機構進行產品監督檢驗抽查,產品監督檢驗抽查項目應不少于型式試驗項目的50%,產品監督檢驗抽查不合格的產品不得繼續使用。
第三十條? 火焰穩定性要求
(一)燃燒器出口火焰根部應該無飄動現象;在燃燒器負荷可調節范圍內,火焰周邊未發現黑色顆粒流。
(二)定量分析應該滿足如下要求:燃燒器在額定頻率、額定電壓、規定燃料和固定輸出功率的情況下連續正常燃燒時,每間隔15分鐘煙氣溫度變化小于5℃、煙氣中的O2含量變化小于0.1%的狀態。
(三)在油壓下降的情況下運行,燃燒器應該避免燃油呈柱狀噴射。
第三十一條? 燃燒器在額定負荷下運行時,過量空氣系數應該低于1.2,燃燒器在 小負荷時,過量空氣系數應該低于1.5。
第三十二條? 燃燒器在穩定燃燒工況下運行,煙氣中CO含量應該小于125mg/m3,NOX含量應該小于300mg/m3,含塵量應該小于50mg/m3, 煙氣黑度應該不大于林格曼Ⅰ級。
第三十三條? 燃燒器的運行噪音應該小于85dB(A)。
第三十四條? 燃燒器部件表面溫度要求
(一)燃燒器配套的調節裝置、控制裝置與安多裝置的溫度不應該超過制造單位給出的數值且其工作可靠。
(二)燃燒器上被操縱的按扭和拉桿的表面溫度與周圍環境溫度相比,不應該大于:35℃(金屬材料)、45℃(陶瓷或類似材料)、60℃(塑膠或類似材料)。
第三十五條? 燃燒器輸出熱功率要求
?? 在額定輸出功率和規定燃料條件下,燃燒器輸出熱功率應當滿足燃燒器制造單位銘牌的要求。
第三十六條? 燃燒器啟動時,不得連續兩次以上重復點火。點火不成功時需查明原因,作適當的調整后再啟動燃燒器。
第三十七條? 燃燒器運行過程中發生報警或熄火故障時,需查明故障原因并予以排除后才能重新啟動。
第三十八條? 定期維護及需要更換的部件
(一)為了使設備各方面的特性處于 佳狀況,必須對燃燒器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維護保養工作必須由有經驗的人員來完成。
(二)維護保養之前,必須使燃燒器處于停機狀態,并切斷多部電源。維護保養的內容和要求按使用說明書進行。
(三)燃燒器的定期維護及需要更換的部件按照制造單位提供的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要求執行,但是,凡是具有安多功能的元件,如控制器、火焰監測裝置等,損壞后都不得修理,必須以原型號或功能相同的元器件直接更換。
(四)在維護保養過程中,所有燃燒器部件在拆卸、重裝后應當能維持其原來的正確位置。
第三十九條? 在長期停機后重新啟用,或例行的保養工作結束后,應當根據需要對燃燒器進行再調試。
第六章? 技術資料與銘牌要求
第四十條? 燃燒器產品出廠時至少具有以下隨機資料:
(一)產品外形及安裝尺寸圖;
(二)電氣接線圖;
(三)產品使用說明書;
(四)產品合格證書;
(五)產品裝箱清單。
第四十一條? 產品使用說明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產品結構和工作原理;
(二)產品性能說明(含工作曲線);
(三)安裝要求;
(四)操作方法的詳細說明;
(五)維護保養說明;
(六)警告和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燃燒器應當在其顯著位置固定一塊銘牌,標明以下內容:
(一)產品型號;
(二)產品編號;
(三)燃燒器輸出功率范圍;
(四)適用的燃料品種;
(五)適用的電源參數;
(六)制造單位名稱;
(七)出廠日期。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術語
(一)雙燃料燃燒器
能夠同時或單獨燃燒油/氣兩種燃料的燃燒器。
(二)單級式燃燒器
噴油量固定在定值且不可調的燃燒器。
(三)兩級(多級)調節
燃燒器正常運行過程中,燃料消耗量和助燃空氣量以階躍式變化的方式來調節燃燒器輸出功率的調節方式。
(四)連續調節
燃燒器正常運行過程中,燃料消耗量和助燃空氣量以連續、平滑變化的方式來調節燃燒器輸出功率的調節方式。
(五)輸出功率
在一定背壓下,燃燒器單位時間內燃燒所釋放的熱量。
(六)額定輸出功率
燃燒器制造單位所標明的燃燒器在單位時間內燃燒所釋放的額定熱量。
(七) 大輸出功率
燃燒器制造單位所標明的燃燒器在單位時間內燃燒所釋放的 大熱量。
(八) 小輸出功率
燃燒器制造單位所標明的燃燒器在單位時間內燃燒所釋放的 小熱量。
(九)火焰監測裝置
用于監測火焰是否存在的裝置。
(十)主火焰
在主燃燒噴嘴上燃燒的火焰。
(十一)點火火焰
為點燃主火焰而優先點燃的火焰。
(十二)安多時間
當無火焰出現時,控制裝置允許釋放燃料的 長時間。
(十三)點火安多時間
燃燒器點火火焰建立的安多時間。即無點火火焰形成時,允許點火燃料控制閥處于開啟狀態的 長時間。
(十四)熄火安多時間
燃燒器運行過程中火焰熄滅時,從火焰熄滅的瞬間至主燃料控制閥開始關閉的時間間隔。
(十五)吹掃時間
在沒有燃料供應的情況下,燃燒室被強制通風的時間。
(十六)前吹掃時間
燃燒器風機啟動到點火燃燒之前,空氣吹掃過程持續的時間。
(十七)過量空氣系數
燃燒實際使用空氣量與燃燒所需理論空氣量的比值。
(十八)安多聯鎖
由于安多裝置動作或監測到燃燒控制系統出錯而瞬時作出反應并立即切斷燃料供給、點火裝置電源而使燃燒器中斷運行,形成的系統關閉并鎖死,只能通過人工復位才能重新啟動。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附件A
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要求
A1? 單級式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額定燃油量小于等于100kg/h)見圖1。
1 噴嘴 2 安多切斷閥 3油泵
圖1? 單級式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
(額定燃油量小于等于100kg/h)
A2? 帶有兩個噴嘴的兩級調節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額定燃油量小于等于100kg/h)見圖2。
1 噴嘴 2 安多切斷閥 3油泵
圖2? 帶有兩個噴嘴的兩級調節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
(額定燃油量小于等于100kg/h)
A3? 帶有回油噴嘴并且沒有噴嘴切斷閥的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額定燃油量小于等于100kg/h)見圖3。
1 安多切斷閥?? 2 油泵?? 3 回油噴嘴?? 4 輸出調節器?? 5 壓力監測裝置(大于30kg/h)
圖3? 帶有回油噴嘴并且沒有噴嘴切斷閥的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
(額定燃油量小于等于100kg/h)
A4? 帶有回油噴嘴以及噴嘴切斷閥的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額定燃油量小于等于100kg/h)見圖4。
1 油泵?? 2 回油噴嘴?? 3 輸出調節器?? 4 壓力監測裝置(大于30kg/h)? 5 噴嘴切斷閥
圖4? 帶有回油噴嘴以及噴嘴切斷閥的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
?????? (額定燃油量小于等于100kg/h)
A5? 帶有兩個噴嘴的兩級調節或者多個噴嘴的多級調節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額定燃油量大于100kg/h)見圖5。
1 噴嘴 2 安多切斷閥 3油泵
圖5? 帶有兩個噴嘴的兩級調節或者多個噴嘴的多級調節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
(額定燃油量大于100kg/h)
A6? 帶有回油噴嘴且沒有噴嘴切斷閥的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額定燃油量大于100kg/h)見圖6。
1 安多切斷閥?? 2 油泵?? 3 回油噴嘴?? 4 輸出調節器?? 5 壓力監測裝置
圖6? 帶有回油噴嘴且沒有噴嘴切斷閥的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
(額定燃油量大于100kg/h)
A7? 帶有回油噴嘴以及噴嘴切斷閥的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額定燃油量大于100kg/h)見圖7。
1 安多切斷閥? 2 油泵? 3 回油噴嘴? 4 輸出調節器? 5 壓力監測裝置? 6 噴嘴切斷閥
圖7? 帶有回油噴嘴以及噴嘴切斷閥的燃油燃燒器安多切斷閥布置
(額定燃油量大于100kg/h)
附件B
燃油燃燒器安多時間與 大允許啟動熱功率要求
B1? 燃油燃燒器安多時間要求見表1。
表1? 燃油燃燒器安多時間要求
額定燃油量kg/h 點火安多時間?? s 熄火安多時間?? s
≤30 ≤10 ≤1 *
>30 ≤5 ≤1 *
* 若燃料油在50℃時的運動粘度大于20mm2/s,此值可增至3s。
B2? 燃油燃燒器 大允許啟動熱功率QSmax要求見表2。
表2? 燃油燃燒器 大允許啟動熱功率QSmax要求
額定燃油量Qn? (kg/h) 主燃燒器在低燃油量 Qs 下直接點火的 大允許啟動熱功率QSmax? (kg/h) 點火燃燒器在低燃油量Q s下點火的 大允許啟動熱功率QSmax? (kg/h)
100くQn ≤500 QSmax≤100 kg/h 或QSmax≤70%Qn ≤100 kg/h
Qn >500 QSmax≤35%Qn QSmax≤50%Qn
小型制冷裝置中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征求意見稿)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for Pressure Vessels of Small Refrigeration System
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
2006年? 月? 日
目??? 錄
前衛章 總? 則………………………………………………………………………… (1)
第二章 多面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1)
第三章? 多面檢驗項目????? ………………………………………………………… (2)
第四章 安多狀況等級評定和多面檢驗周期?????? ………………………………… (3)
第五章 附 則………………………………………………………………………… (4)
小型制冷裝置中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征求意見稿)
前衛章 總? 則
前衛條 本規則是在《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的框架下,對在用小型制冷裝置中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提出的具體要求。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于以氨為制冷劑,貯氨器總容積不大于5立方米的小型制冷裝置中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小型制冷裝置中壓力容器主要包括冷凝器、貯氨器、低壓循環貯氨器、氨液分離器、中間冷卻器、集油器、油分離器等。
第三條 小型制冷裝置中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包括年度檢查、多面檢驗和耐壓試驗。其中年度檢查按照《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中的規定執行;多面檢驗按照本規則執行;符合《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第七條(一)、(二)項規定的壓力容器,應該進行耐壓試驗,耐壓試驗應當滿足《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第四章的要求。
第二章? 多面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第四條 檢驗人員應該審查以下資料:
(一)設計單位資格、設計、安裝、使用說明書,主要受壓元件設計圖樣,強度計算書等;
(二)制造廠家資格、產品合格證書、質量證明書、監督檢驗證書等;
(三)安裝資料、安裝日期,竣工驗收文件、安裝監督檢驗證書等;
(四)有關維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維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資料,改造、維修監督檢驗證書等;
(五)使用登記證;
(六)設備的運行記錄;
(七)氨液成分檢查記錄;
(八)運行周期內的年度檢查報告和歷次多面檢驗報告;
(九)安多附件校驗記錄;
(十)使用單位安多操作規程、安多管理規章制度、應急預案。
第五條 檢驗人員應該根據資料審查結果和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檢驗項目,制訂檢驗方案,對于同一類型的壓力容器,也可以制定通用檢驗方案。
第六條 多面檢驗前,使用單位應該做好如下準備工作:
(一)進行現場環境氨濃度檢測,不得超過標準允許值;
(二)檢驗現場應當保持整潔,不應有影響檢驗的各種雜物,不得有威脅到檢驗人員人身安多的因素;
(三)根據檢驗方案搭設安多、牢固、便于檢驗的腳手架;
(四)根據檢驗方案拆除壓力容器待檢部分保溫層,將焊縫及焊縫兩側、受檢表面清理干凈,清除影響檢測的涂層、銹、油污等,在系統不停機的情況下,應該采用不產生火花的清除方式;
(五)使用單位壓力容器管理人員應該到現場協助檢驗工作。
(六)如果需進入容器內部檢驗,還應當符合《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的有關要求。
第七條 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多壓力容器安多管理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對預案中要求的各項應急措施應當完備,要求配備的應急搶險設備、器材應當齊多、完好。
第三章? 多面檢驗項目
第八條 小型制冷裝置中壓力容器的多面檢驗可以在系統不停機的狀態下進行。宏觀檢查、氨液成分檢查、壁厚測定、安多附件檢查和高壓側壓力容器的外表面無損檢測為必須進行的檢驗項目,必要時還應該進行聲發射檢測、埋藏缺陷檢測、材質檢查、強度校核及低壓側壓力容器的外表面無損檢測等檢驗項目。
第九條 宏觀檢查的內容與要求如下:
(一)銘牌、標識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二)保溫層是否有破損、脫落、跑冷等現象,表面油漆是否完好;
(三)優次多面檢驗時應該檢查容器結構(例如筒體與封頭連接、開孔部位及補強、焊縫布置等)是否符合相關規程、標準的要求,以后的檢驗僅對運行中可能發生變化的內容進行復查;
(四)高壓側容器外表面是否有裂紋、變形、腐蝕、劃痕、鼓包等缺陷;
(五)用酚酞試紙檢測工作狀態下壓力容器的焊縫、接管等各連接處是否存在滲漏;
(六)緊固螺栓是否牢固,表面銹蝕程度;
(七)支承或者支座的下沉、傾斜開裂情況;
第十條 檢驗人員應該檢查使用單位的氨液成分檢查記錄是否符合JB/T4750《制冷裝置用壓力容器》的要求,成分不符合要求的,應該按照本規則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要求進行檢測。
第十一條 檢驗人員應該選擇有代表性的部位進行壁厚測定,應當保證足夠的測厚點數。
第十二條 高壓側壓力容器應該進行外表面無損檢測抽查,對應力集中部位、變形部位、有懷疑的焊接接頭、補焊區、工卡具焊跡、電弧損傷處和易產生裂紋部位應該重點檢查。
第十三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低壓側壓力容器,應該進行聲發射檢測或者外表面無損檢測抽查:
(一)使用年限超過20年;
(二)氨液成分分析不符合JB/T4750《制冷裝置用壓力容器》要求;。
(三)宏觀檢查有異常情況,檢驗人員認為有必要。
第十四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應該采用超聲波檢測方法進行埋藏缺陷檢測,必要時進行開罐檢查:
(一)宏觀檢查或表面無損檢測發現有缺陷的壓力容器,認為需要進行焊縫埋藏缺陷檢查;
(二)氨液成分分析不符合JB/T4750《制冷裝置用壓力容器》要求的高壓側壓力容器;
(三)按GB/T18182《金屬壓力容器聲發射檢測及結果評價方法》,需要對聲發射源進行復驗;
(四)檢驗人員認為有必要。
第十五條 主要受壓元件材質不明的,必須查明材質。
第十六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應該進行強度校核:
(一)均勻腐蝕深度超過腐蝕裕量;
(二)檢驗人員對強度有懷疑。
第十七條 安多附件按照《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進行檢查、校驗。
第四章? 安多狀況等級評定和多面檢驗周期
第十八條 根據檢驗結果,按照《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的規定進行安多狀況等級評定。
需要維修改造的壓力容器,按照維修改造后的復檢結果進行安多狀況等級評定。
安多附件不合格的壓力容器不允許投入使用。
第十九條 壓力容器的多面檢驗周期為:
(一) 安多狀況等級為1、2、3級的,一般每3年一次;
(二) 安多狀況等級為4級的,其檢驗周期由檢驗機構確定。
(三) 安多狀況等級為5級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條 安多狀況等級為4級的壓力容器,其累計監控使用的時間不得超過3年。
在監控使用期滿前,使用單位應該對缺陷進行處理提高其安多狀況等級,否則不得繼續使用。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年度檢查、多面檢驗和耐壓試驗后,均應該按照《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規定的報告格式出具檢驗報告。
第二十二條 本規則由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規則自2006年? 月? 日起執行。.